法律援助案件的相关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

  • A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向受援人收取财物
  • B 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 C 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 D 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 E 受援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