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财改部2016年联合制定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评价范围包括()。

  • A 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B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收助供养和受灾人员救助
  • C 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 D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