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事项中,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的有()。
- A 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 B 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 C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 D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 E 本村享受医疗救助的人员
正确答案:A、B、C、D 参考解析: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故选ABC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