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基金会理事长的有()。

  • A 甲,现任职于中央军委
  • B 乙,曾因过失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 C 丙,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且正在执行中
  • D 丁,香港居民,长期居住在中国内地
  • E 戊,曾在被注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