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社工《中级法规》 重点试题:法规最后两套卷(卷二)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5-05-08 浏览量:57
终极:王先生与张女士于2019年登记结婚,2021年3月王先生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下列情形中,王先生有权提出离婚的是 ( ) 。
- A 张女士于2020年12月做了中止妊娠手术
- B 张女士和王先生在2020年8月生育一女
- C 张女士在2021年3月时已怀孕3个月
- D 张女士于2020年8月因车祸丧失生育能力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 张女士于2020年8月因车祸丧失生育能力,并不是禁止男方提出离婚要求的限制条件。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