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以下列情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法院应受理的是( )。
- A 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 B 股东知情权受到损害
- C 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 D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①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