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经济法》 重点试题:25年真题1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6-06-03 浏览量:224
张某于2025年2月10日向甲银行借款3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房屋提供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张某又于2025年3月1日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同样以该房屋提供抵押并于3月5日办理抵押登记。张某又于2025年5月1日向丙银行借款80万元,同样以该房屋提供抵押并于5月5日办理抵押登记。三笔借款均到期后张某无力清偿,该房屋拍卖所得100万元,则三家银行可以就房屋价款受偿的数额是( )。
- A 甲银行30万元、乙银行50万元、丙银行20万元
- B 甲银行0元、乙银行20万元、丙银行80万元
- C 甲银行0元、乙银行50万元、丙银行50万元
- D 甲银行30万元、乙银行与丙银行各35万元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 以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起设立。不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抵押权不设立。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因此甲银行不享有抵押权,而登记在先的乙银行优先于丙银行。即乙银行优先受偿50万元,丙银行优先受偿50万元,甲银行不能就房屋价款得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