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如属新建的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报告的提交应在项目()。

  • A 安全验收时
  • B 投入运行前
  • C 验收后3个月
  • D 投入运行前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