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的责防治工作必须发挥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工伤保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各方面的力量,由全社会加以监督,贯彻()的方针。

  • A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 B “三同时”
  • C “四不放过”
  • D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