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2015年修改),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主体是()。

  • A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B 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C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D 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