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北京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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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 员 信 息 将 在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官 网(https://rsj.beijing.gov.cn/,下同)“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

2.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3月20日。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等信息维护,以免错过报名。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

3.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至3月25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在 2025 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6.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或使用大字卷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3月11日至3月25日向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提出使用读屏软件或大字卷参加考试的申请,请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注册并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http://bjkwzz.cptae.com/bas/,下同),选择“辅助申请”栏目,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残疾人证的电子版照片,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7.行动不便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11日至3月25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选择“辅助申请”栏目,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明材料及个人参考需求,后续将视考点具体情况为报考人员提供合理化便利服务。

8.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 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社会工作师”)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北京市不在此范围内。

9.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1.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在沿用2018版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增补了部分内容,具体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同)“考试大纲”—“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栏目下《2025 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增补内容说明》。

2.《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