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北京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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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生可于2025年7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纸质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将在证书运抵北京地区后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核发事宜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四)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

二、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二)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2〕375 号)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三)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四)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 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