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是不含增值税金额。
(3)甲公司应缴纳契税=200×4%=8(万元)。
每天5道题
章节专项突破
真题实战演练
全真模拟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