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工机具安全控制要点:不得使用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平刨时严禁拆除安全防护手装置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 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锯片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2.钢筋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
3.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高压线下两侧10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
4.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5.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施工条件明确、工程量能够较准确地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合同总价较低且风险不大的工程项目。
6.合同价款的调整分布分项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施工洽商部分据实调整。
7.按照索赔的目的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费、保险费、利润及管理费等。
8.专业分包合同中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分包人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
9.分包人应在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
10.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11.劳务报酬的约定有如下三种方式: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等三种约定。
1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3.手提式灭火器应使用挂钩悬挂,或摆放在托架上、灭火器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宜大于0.15m。
14.做好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实体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5.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需采用相应的容器倒运,严禁凌空抛掷。
16.建筑工程结构施工阶段噪音白天施工不允许超过70dB,夜间施工不允许超过55dB。
17.现场临时用电的范围包括临时动力用电和临时照明用电。
18.安全警示牌应牢固的固定在依托物上,不能产生倾斜、卷翘、摆动等现象,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19.多个安全警示牌在一起布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进行排列。各标志牌之间距离至少应为标志牌尺寸的0.2倍。
20.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