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测量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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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测量应遵循“由整体到局部”的测量布局原则;应遵循“由高级到低级”的测量精度原则;应遵循“先控制后碎部”的测量次序原则。
施工测量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开工准备阶段测量、施工阶段测量和竣工阶段测量。
(一)测量复核
1.贯通测量及控制网测量不得少于两遍,并进行换手测量,测量成果必须经项目总工审核、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方可采用。
2.所有施工放样测量必须进行换手复核测量。
3.现场测量数据处理计算资料必须换人复核。测量技术交底资料,必须由测量负责人和分管的主管工程师复核,工程技术部长审核后方可进行现场交底。
4.记录数据出错时,可用单横线作划掉标记后在其上方重写,不得进行涂改、撕页。
(二)测量仪器、工具的保养和使用管理
1.测量仪器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和操作规程,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在使用中应配备防雨、防晒设施,严禁日晒雨淋。用完后必须擦拭干净再装箱存放。
2.测量仪器应按规定定期由国家规定的检测部门进行检定,检定证书归档存放,并建立台账备案。新调入的测量仪器和配套器具必须进行校验检定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