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方开挖过程中的水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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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于0.5m。

2.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3.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减少基底土扰动的保护措施,机械挖土时,基底以上200—300mm厚土层应采用人工配合挖除。

4.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经常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