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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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结构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人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合同文件。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

监理人只与承包人有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对分包人在现场施工不承担协调管理义务。监理人一般不能直接向分包人下达变更指令,必须通过承包人。分包人不能直接向监理人提出分包工程的变更要求,也必须由承包人提出。

公路工程变更与索赔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工程师书面答复承包人。

公路工程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