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但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