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 )原则承担。

  • A 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 B 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 C 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 D 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 E 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承包双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