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龙江2025年监理工程师审核方式:考前审核+考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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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核方式及所需材料(汇总)

地区审查方式审查所需材料官方公告成绩查询入口
云南省

考前审核+考后抽查

(抽取部分人员进行考后现场资格核查)

核查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公告原文中国人事考试网
广西考前审核+考后复核

 

1)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2)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缴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考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

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公告原文
山东省

 

 

考前审核

 

告知承诺制方式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5)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仅增报专业的提供)。 

 

公告原文
重庆市考后审核

 

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报考人员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报考条件。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公告原文

宁夏考前审核+考后复核

 

一: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4)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考后资格核查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公告原文

河南省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考后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考后资格核查由住建部门(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和水利部门(水利工程专业)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中本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对照表进行 

 

公告原文

甘肃省考前审核

 

1)网上人工核查;

2)现场核查所需材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现场审核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按照专业类别分别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公告原文

新疆不设考前审核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要求,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公告原文

海南省考前审核+考后复核

 

1)考前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3月17日至3月28日。逾期不核查,视为放弃报名。

2.现场核查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2)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4)工作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关社保清单证明文件各1份;

(5)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工作在海南的其他证明文件各1份(省外户籍人员)。

 

2)成绩公示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公告原文
内蒙古考前审核

 

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承诺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审核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或网上审核。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需携带符合免试基础科目条件的相关证书;

6.报考条件中要求具备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公告原文

天津市考前审核

 

选择告知承诺制: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携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考试报名表》,报考免试部分科目和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携带符合免试和增报专业条件的材料

 

公告原文

山西省

考后审核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发文通知,请密切关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及相关部门官网,切勿延误 

 

公告原文

吉林省考前审核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公告原文

江苏省考前抽查+考后审查

 

考前抽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提供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报考增项的考生提供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考后审查:

将在8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 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公告原文

福建省考前审核+考后复核

 

考前审查: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及验证/认证报告(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

②学位证书及验证/认证报告(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

④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4);

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考后审核: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公告原文

浙江省考后审核

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 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 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 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 验、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 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 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 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公告原文

安徽省考前抽查+考后抽查

 

按照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应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核查,具体包括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 。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年限证明,以及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考后随机抽查。

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公告原文

四川省考前审核

 

1)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公告原文

上海市考前审核+抽查需接受在线资格核查(自动或人工);报考资格抽查复核 

公告原文

辽宁省考前审核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公告原文

湖南省考前在线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

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退出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四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考前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核查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公告原文
河北省考前审核

告知承诺制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5)要求材料。

 

公告原文
青海省考前审核+考后复核

 

1)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我们鼓励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全程监管

2)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核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告原文
江西省考前审核

 

办理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国、境内: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附件3)1份。

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应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应材料。

 
公告原文
湖北省考前审核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公告原文
西藏考前审核+考后审核

 

1)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A.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B.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C.免考基础科目或增加专业类别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公告原文

贵州省

考前在线核验+考后复核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 

公告原文

北京市

考前网上审核推行告知承诺制公告原文
广东省考前审核+考后审核

 

告知承诺制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公告原文
黑龙江考前审核+考后审核

 

资格核查采取在线方式进行,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截至本项考试下一年度报名日期前一日,仍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公告原文
陕西省考前网上审核+考后资格抽查

1)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资格复核。 

2)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试资格抽查,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被核查人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