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为()。

  • A 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 B 3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处罚款
  • C 2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 D 终身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