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第四种情形,如果所在企业生产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经销售金额达到15万元,但尚未造成人员的伤害和死亡,应该认定为()。

  • A 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 B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C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 D 其他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