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除报告义务外,持有人还应当按要求开展后续调查、分析和评价,向持有人所在地省级监测机构报告,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事件报告时限是()。 

  • A 7日内报告
  • B 20日内报告
  • C 30日内报告
  • D 45日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