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违法情形不包括
执药《法规》 重点试题: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2-06-02 浏览量: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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