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错误的是
- A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为假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B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为劣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C 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D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的,没收违法生产的制剂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10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10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