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说明书【药品名称】项中内容及排列顺序的要求是

  • A 只需要列明通用名称和英文名称
  • B 只需要注明通用名称和汉语拼音
  • C 必须注明商品名称,但无需加注汉语拼音
  • D 应按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顺序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