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治,又称逆治,是指有与疾病的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的一种治疗原则,以下属于该法则的是

  • A 以寒治寒
  • B 用寒远寒
  • C 以热治热
  • D 以热治寒
  • E 以寒治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