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和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服药期已满的药品只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和新的不良反应
- B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五年内报告,报告该药品进口所有的不良反应
- C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不可越级报告
- D 新药监测期应报告所有的不良反应
- E 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需用有效方式快速报告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
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中药不良反应监测除对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外,还应对因用中药材引起的人体伤害进行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要求对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需用有效方式快速报造,必要时可以超级报告,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