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和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服药期已满的药品只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和新的不良反应
  • B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五年内报告,报告该药品进口所有的不良反应
  • C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不可越级报告
  • D 新药监测期应报告所有的不良反应
  • E 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需用有效方式快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