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召回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品召回的责任主体
- B 被药监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不属于召回范围
- C 二级召回适用于可能引起暂时的或可逆的健康危害的药品
- D 三级召回的药品已明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药品召回与分类。
1.药品召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规定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
对于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被药监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药品,不属于召回范围。
2.药品召回的分类和分级
(1)召回分类: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药监责令)。
(2)召回分级
①一级召回:可能或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
②二级召回:可能或已经引起暂时的或可逆的健康危害。
③三级召回:一般不引起健康危害,因其他原因需要收回。
故选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