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药品经营企业采购人员在药品购销中收受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处罚措施为(  )

  • A 吊销执业证书
  • B 五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 C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D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