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和诚信上岗的行为,切实提高执业药师服务水平,张掖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请看一下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整治氛围
一是印刷1500余份《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和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的通告》,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内外醒目位置张贴,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并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12315;二是在《张掖日报》刊登通告,并在市电视台连续多天的黄金时段播放《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通告》,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氛围。三是开展药品安全协管员培训,提高协管员业对执业药师配备政策要求的认识,充分发挥药品安全协管员协助监督作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方责任
一是开展责任约谈,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各县区局均分层次组织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召开责任约谈会12场次,认真传达学习国家、省药监局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签订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药师在岗承诺书。二是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市局组织各县区分管药品工作的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召开会议,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县区局严格按原职责任务履行责任,扎实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对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药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市县区联动集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倒逼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至目前,全市已有 11家药品零售企业变更执业药师,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8份;针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问题,全市共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1份,立案21起,罚没款49800元。
四、积极探索,解决处方药销售难题
针对消费者处方来源难,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积极探索鼓励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引入“微问诊+电子处方”的销售模式,为群众提供远程问诊和电子处方,解决处方药凭处方销售难的问题。目前我市高台县有32家应用了互联网诊疗模式,山丹县100%的零售药店均使用在线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微问诊、嘉鸿健康、感动中西医结合电子处方、云处方)。甘州、临泽、民乐县的部分零售药店也在积极探索引入“微问诊+电子处方”的销售模式,销售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