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西藏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所需材料

考生注意!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各位报考人员请注意,需提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进行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核验,系统显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出现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无法核验”情况不会影响报名,报名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事项(包括人工核查)。

2020年西藏执业药师报名通知暂未公布,参考2019年西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报名信息确认后,不适用网上提交资料且系统无法自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

现场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学历即可);

3.单位盖章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