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天教育整理了一些一级建造师的考点知识,希望对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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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了,考试将会在2021年9月11日-12日进行,想要报考的考生可以开始准备起来了。
关于2021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不少考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复习,学天教育整理了一些一级建造师的考点知识,希望对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违法发包的界定(七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①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资质不满足)
②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资质不满足)
③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程序)
④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招标条件违法)
⑤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发包范围肢解)
⑥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发包范围重叠)
⑦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指定分包)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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