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的有( )。
- A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 B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 C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 D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 E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应税摩托车
正确答案:A、B、D、E 参考解析:
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下列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额。(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连续生产的汽油、柴油。(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应税摩托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