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 A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B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 C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 D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E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正确答案:A、B、D、E 参考解析: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⑤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⑥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⑦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⑧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⑨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⑩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