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处理,符合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有(     )。

  • A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实际发生额100%加计扣除
  • B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 C 集成电路企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2023−2027年按实际发生额120%加计扣除
  • D 集成电路企业形成无形资产的,2023−2027年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 E 所有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