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A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B 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 C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8年
- D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E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正确答案:A、B、D、E 参考解析:
不得担任董监高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选项执行期满8年,已经满足任职条件,可以担任,故排除。故选AB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