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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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示: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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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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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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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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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①收讫销售款项或者
②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③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上。
销售货物--按销售结算方式不同,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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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销售方式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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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 |
直接收款 |
①收到销售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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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和分期收款 |
①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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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 |
预收货款 |
①货物发出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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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 |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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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 |
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的为发出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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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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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
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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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视同销售 |
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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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口货物的 |
报关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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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