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发出出售生产设备的要约,信件的落款日期为2025年1月6日,发出日期为2025年1月8日,到达乙公司住所地的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到达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手中的日期是2025年1月11日,此要约的生效日期是(   )。

  • A 2025年1月10日
  • B 2025年1月6日
  • C 2025年1月8日
  • D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