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可邀请参与调解的主体包括(  )。

  • A 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
  • B 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
  • C 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
  • D 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
  • E 与纠纷无关联的随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