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中,应计入低保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是( )。
- A 连续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 B 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教育的成年子女
- C 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 D 宣告失踪人员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基本生活救助法规与政策。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B项正确)和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情形包括: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A项错误);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C项错误)或者宣告失踪人员(D项错误);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故选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