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报告境外发生的器械严重药品不良事件的时限为(  )

  • A 立即报告
  • B 发现或获知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之日起7日内报告
  • C 发现或获知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之日起15日内报告
  • D 发现或获知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之日起30日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