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首先作出的行政处罚是(  )

  • A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B 直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C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D 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