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若违法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罚款金额范围是(  )

  • A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 B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 C 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 D 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