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部分,第三人拒绝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其医疗费用应如何处理( )。

  • A 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 B 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 C 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D 由社会医疗救助基金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