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在刑罚制度改革中出台一系列政策,同时引入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参与罪犯改造:①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设立专门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案件,判决时优先适用“社会观护令”(由矫正社工监督其在社区完成学业、参与志愿服务,定期提交成长报告),而非直接判处监禁;②对犯有贪污罪的公职人员,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附加“终身职业禁入”,且禁止其在服刑期间参与任何与原职业相关的技能培训;③监狱系统推行“分类矫治”模式,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暴力型、财产型、过失型)、心理评估结果及再犯罪风险等级,由矫正社工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如为暴力型罪犯提供情绪管理小组辅导,为财产型罪犯开设创业培训课程;④对于累犯及严重暴力犯罪者,实施“严格监禁管理”,禁止其与外界通信联络,且取消所有非必要的文体活动和技能培训,仅保留基本生活保障;⑤地方司法部门与社区合作,为假释人员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由矫正社工协助对接就业资源、提供心理支持,同时联动社区志愿者开展邻里融合活动,帮助其融入社会。根据刑罚制度人性化、科学化发展趋势及矫正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下列选项中真正体现该趋势的政策与实践有(  )。

  • A 政策①
  • B 政策②
  • C 政策③
  • D 政策④
  • E 政策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