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何某与贾某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签署了载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3天后,贾某因不舍孩子,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了离婚申请。2023年,双方再次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准备重新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且子女抚养、财产状况与2021年相比未发生变化。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双方2023年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无需再次经历30日离婚冷静期
  • B 双方可直接使用2021年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2023年的离婚登记
  • C 若双方在2023年冷静期内均未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应发给离婚证
  • D 2021年贾某撤回申请后,双方需间隔6个月才能再次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