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赵某(女)婚前以个人名义全款购买一套住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20年赵某与孙某(男)登记结婚后,将该住房出租,每月租金5000元,截至2023年双方协议离婚时,累计收取租金18万元。此外,赵某婚后用婚前存款50万元购买股票,离婚时股票市值增长至70万元。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下列关于上述财产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婚前购买的住房及婚后租金18万元,均属于赵某个人财产,孙某无权分割
  • B 婚后股票增值的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有权要求分割
  • C 婚后租金18万元属于赵某个人财产,股票增值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D 婚前住房、婚后租金及股票增值,均属于赵某个人财产,孙某无权分割